1971年通過並於1975年生效的《禁止生物武器公約》,是一份有效地禁止細菌、毒素武器的開發、生產、獲取、轉讓、儲存和使用的協定。此公約目前擁有183個締約國。作為禁止所有種類大規模毀滅性武器的第一個裁軍公約,這四十年來它成功地阻止了購置生化武器。
1992年通過的《禁止化學武器公約》於1997年生效,目前有193個締約國,它同樣是禁止發展、生產、獲取、儲存、保留、轉讓或使用化學武器。《禁止化學武器公約》還實行了嚴格制度,以核查締約國是否遵守公約,並監測可能用於製造化學武器的化學品生產。
此公約具有重要意義,因為它代表了國際禁止生物和化學武器的集體意願。通過公約建立的國際規範,任何使用此類武器的國家都將被放逐。